— 黃夏成 —
義大利教育家蒙特梭利(Maria Montessori ,1870-1952),她相信兒童有獨立創造的潛力,並有學習的衝動;她主張兒童有被做為獨立個體對待的權力,不可以把孩子壓抑成一個模子,教成同一個樣子。她非常不認同傳統的課堂,把「兒童像標本蝴蝶一樣釘死在各自的位置上」。
在家教育要脫離的根源點不是學校或知識,而是集體生產線的生命模具,它讓上帝原創的生命藍圖被竄改了。每一個獨特的個體,獲得全人整全的發展後,就有能力在團隊中扮演專屬的角色;差異的目的不是分裂,乃是互補互賴。
她認為兒童是一個精神(心理/靈性)的胚胎,通過了自己的努力形成了個性,因此,幼兒的心理可以稱為「有吸收力的心理」。
蒙特梭利認為,幼兒教育有兩個基本原則:
一、重複練習
尤其是身心敏感期,重複練習是幼兒正常化的重要過程。
就學習理論和認知心理學而言,重複練習是所有知識和技能被建立的必要過程。當孩子進入國中小的學習階段,能運用多重感官的重複練習,才可以有效的引發他們 的興趣和專注力。進而再依照孩子的學習風格、腦部優勢和天賦才幹的基礎,給予教導上的重複練習,則學習成效自然更佳。
二、自由選擇
幼兒會根據他們的心理需求和傾向,選擇他們的教具和工作。就在家教育而言,即是父母在法律上的教育選擇權,而本質上,孩子人生方向的追尋也是個人自由意志的抉擇。
學齡前的孩子非常適合在家教育,如果媽媽可以全職在家,一起自製教具在生活中運用蒙特梭利的理念,不需要花大錢追逐名貴的幼稚園,花時間陪伴孩子,把握孩子最寶貴的童年時光,建立孩子的安全感與親密感,這是給孩子一生最寶貴的禮物。
在家教育非常符合現代教育和學習理論的有效且實用的教育。